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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服装销售的积压,并不是服装款式设计的不好,而是由于服装的号型规格设计出现了问题,因而造成服装的尺寸设置不合理,不符合其目标顾客的身材特征尺寸,因而造成服装的滞销,形成大量库存,给服装企业造成损失。
(一)、号型定义
“号”指人体身高,是确定服装长度部位尺寸的依据。人体程度方向的部位尺寸包括颈椎点高、坐姿颈椎点高、腰围高、背长、臂长等均与身高密切相关,随着身高的变化而变化。如国标中身高160厘米的女性,与之对应的颈椎点高为136厘米,坐姿颈椎点高62.5厘米、腰围高98厘米,背长38厘米,臂长50.5厘米,这组人体长度部位对应的尺寸数据应该组合使用。
“型”指人体净胸围或净腰围,是确定服装围度和宽度部位尺寸的依据。人体围度、宽度方向的部位尺寸如臀围、颈围、肩宽等都与人体净腰围或净臀围有关,如国标中净胸围84厘米的女性,与之对应的颈围33.6厘米、总肩宽为39.4厘米,与净腰围为66厘米、68厘米、70厘米相对应的净臀围分别为88.2厘米、90厘米、91.8厘米。这组数据也是密不可分的,应该组合使用。
(二)、体型分类
只用身高和胸围还不能够很好地反映人体形态差异,具有相同身高和胸围的人,其胖瘦形态还可能会有较大差异。一般规律,胖人腹部一般较丰满,胸腰的落差较小。我国新的号型标准增加了胸腰差这一指标,并根据胸腰差的大小把人体体型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标记为:Y、A、B、C四种体型。其具体的胸腰差值见表1-1。
Y体型为较瘦体型,A体型为标准体型,B体型为较标准体型,C体型为较丰满体型,从Y型到C型人体胸腰差依次减小。从表1-3全国成年男子各体型在总量中的占比关系看出,大多数人属于A、B体型,其次是Y体型,C体型最少,但是,四种体型都为正常人体型。其具体的比例见表1-3,大约有2%的男子体型不属于这四种正常体。
(三)、号型表示方法
服装号型采用如下表示方法: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后面再接体型代码:号/型·人体分类,具体实例如:
上装:160/84·A
下装:160/68·A
此上装号型标志160/84·A的含义是:该服装尺码适合于身高为158~162
cm,胸围为82~86cm,体型为A(即胸腰差为18-14厘米)的人穿着。服装为下装时,号型标志中的型表示人体腰围尺寸,如:160/66·A表示该服装适合身高为158~162cm,腰围为65~67cm,体型为A的人穿着。
(四)、号型列设置1、分档范围
人体尺寸分布是在一定范围内,号型标准并不是包括所有的穿着者,只包括了绝大多数穿着者。服装号型对身高、胸围和腰围确定了如下分档范围,超出此范围的属于特殊体型,见表1-4。
2、中间体
依据人体测量数据,按照部位求得平均数,并且参考各部位的平均数确定号型标准的中间体。
3、号型系列
(1)5·4系列:按身高5cm跳档,胸围或腰围按4cm跳档。
(2)5·2系列:按身高5cm跳档,腰围按2cm跳档。5·2系列,一般只适用于下装。
(3)档差:跳档数值又称为档差。以中间体为中心,向两边按照档差依次递增或递减,从而形成不同的号和型,号与型进行合理的组合与搭配形成不同的号型,号型标准给出了可以采用的号型系列。表1-7~1-10是女装常用的号型系列。
4、号型配置
国家标准中的号型规格基本上可以满足某类体型90%以上的人们的需求,但在服装企业实际生产和销售中,由于服装品种类别、投产数量等原因,往往不能或不必完成规格表中全部号型的生产,而是选用其中一部分号型或热销号型来生产,以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需要为基准,又能够避免生产过量,造成产品积压。在选择号型时,以国家标准中的号型规格表,并结合目标顾客人体体型特点以及产品的特征进行号与型的搭配,制定生产所需的号型规格表,称其为号型配置。常用号型配置方式有如下几种:
方式1:一号一型配置
又称为号型同步配置,即一个号与一个型搭配组合而成的号型系列。 例如:155/80、160/84、165/88
方式2:一号多型配置
即一个号与多个型搭配组合而成的号型系列。 例如:160/80、160/84、160/88
方式3:多号一型配置
即多个号与一个型搭配组合而成的号型系列。 例如:155/84、160/84、165/88(五)、号型应用
1、作为生产者
作为服装设计与生产者,就必须了解服装号型标准的有关规定。号型标准提供给设计者有关我国人体体型、人体尺寸方面的详细资料和数据。在设定服装号型系列与规格尺寸时,号型标准可以提供最好帮助,服装号型标准是确定服装规格的基本依据。
在号型实际应用中,应该首先确定穿着者的体型分类,然后根据身高、净胸围或净腰围选择与号型系列中一致的号型。对服装生产企业来说,在选择和应用号型系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从国家标准规定的号型系列中选用适合本地区的号型作为中间体,并建立相应的号型规格表。然后是根据本地区的人口比例和市场需求情况安排生产数量,对一些号型覆盖率较少及特殊体型的号型应根据情况安排少量生产,以满足不同消费者分需求。最后对于国家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号型,也可以适当扩大号型覆盖范围,但应根据号型系列规定的分档数进行设置。最为重要的是既要考虑到尽量满足消费者需求,又尽量少增加生产的复杂性为总则。
2、作为消费者
作为服装消费者,可以根据服装上标明的服装号型(示明规格)来选购服装。服装上标明的号、型应该接近于消费者的身高和胸围或腰围,标明的体型代号应该与消费者的体型类别一致。例如身高为162厘米,胸围为83厘米,腰围为65厘米,这样体型的消费者:胸腰差是83-65=18厘米,体型代码应该为A型。选购服装时就可以选择示明规格为160/84A的上衣和160/66A的裙装。
二、规格设计(一)、规格含义
服装规格尺寸是净尺寸加放宽松量后得到的,也是服装的实际成品尺寸。
净尺寸是直接测量人体得到的,人体净尺寸是进行服装裁剪制板时最基本的依据。在此基础上一般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服装款式加放一定的宽松量,其后所得到的数据,才能用来进行服装裁剪制板。其中加放的松量值叫做“宽松量或放松量”,也就是服装与人体之间的空隙量。其放松量越小服装越紧身,放松量越大服装则越宽松。在进行服装裁剪制板时,宽松量确定的准确与否,对服装造型的准确程度有决定性的影响。宽松量的正确决定,不仅需要对服装款式作仔细的观察研究,另外还需要有一定的实际制板经验。
例如所测量的人体胸围尺寸为84厘米,而裁制的服装胸围为100厘米,那么84厘米就是人体“净尺寸”,而100厘米则是服装的“规格尺寸”。而100厘米与84厘米的差值16厘米就是服装“宽松量”,也称为“放松量”。
(二)、规格表示表示成品服装规格时,总是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或几个关键部位尺寸来表示。这种部位尺寸又称为示明规格。常用的表示方法有以下几种:
1、号型表示法
选择身高、胸围或腰围为代表部位来表示服装的规格,是最常用的服装规格表示方法。从1992年开始我国已实行号型表示法,人体身高为号,胸围或腰围为型,并标明体型代码。表示方法如:160/84A等。
2、领围制表示法
以领围尺寸为代表来表示服装的规格,男衬衫的规格常用此方法表示。如:39、40、41号,分别代表衬衫的领大为39厘米、40厘米、41厘米等。
3、代号制表示法
按照服装规格大小分类,以代号表示,是服装规格较简单的表示方法。适用于合体性要求比较低的一些服装。表示方法如:XS、S、M、L、XL、XXL等。
4、胸围制表示法
以胸围为关键部位尺寸代表,表示服装的规格。适用于贴身内衣、运动衣、羊毛衫等一些针织类服装。表示方法如:90厘米、100厘米等,分别表示服装的成衣胸围尺寸。
(三)、规格设计
国家《服装型号标准》是服装规格设计的可靠依据,根据号型标准中提供的人体净体尺寸,综合服装款式因素加放不同放松量进行服装规格设计,以便适合绝大部分目标顾客的需求,这是实行服装号型标准的最终目的。实际生产中的服装规格设计不同于传统的“量体裁衣”,必须考虑能够适应多数地区以及多数人的体型要求,而个别人的体型特征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而不能作为成衣规格设计的依据。在进行规格设计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号型系列和分档数值不能随意改变: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服装号型系列为上装5.4系列,下装为5.4或5.2系列,不能自行更改。放松量可以自行改变:根据服装品类、款式、面料、穿着季节、地区、穿着习惯以及流行趋势的变化,放松量可以随之变化。服装号型标准只是统一号型,而不是统一规格。
1、人体参考尺寸
号型标准中给出了人体十个控制部位的尺寸以及这十个控制部位的档差,它是服装裁剪制板推板的重要技术依据。
对于服装裁剪制板来讲,仅此十个部位尺寸有时仍不能满足技术上的需要,还应该增加一些其它部位的尺寸,才能更好地把握人体的结构形态和变化规律,准确地进行纸样设计。这些数据有两个方法,最基本的一种方法是人体测量和数据处理,另一种方法是人体测量数据结合经验数据加以确定。参见表1-11给出了中国女性人体参考尺寸。
2、成衣规格设计
服装规格的确定是服装裁剪制板非常关键的步骤,是在人体测量的基础上,依据服装的具体款式来确定服装成品尺寸,包括衣长、袖长、肩宽、胸围、领围、裤长、腰围、臀围等等,是正确地将测得的净尺寸加放松量,确定成品服装尺寸。
服装规格尺寸的确定,首先需要对所选定的服装款式作认真分析,包括对服装的轮廓造型、细部造型等进行仔细观察,分析确定其各自的属性。例如:服装是短款还是长款,是宽松的还是紧身的,领子是什么样式的,袖子是什么款式的等等。这些分析不仅需要定性的,而且必须是定量的。规格尺寸设计者一定要将服装款式进行详尽分析,将图样式中的服装款式转化为数据式的服装款式。必须要始终遵于服装款式图,不要随意地将设计修改,记住服装裁剪制板是服装设计的后续工作——服装裁剪工作,而不是服装设计工作。这是每一个服装裁剪制板人员最基本的素质之一,这不仅是对设计师的尊重,而且也是正确裁制服装的根本保障。
成衣规格是在服装号型系列基础之上,按照服装的部位与号型标准中与之对应的控制部位尺寸加减定数来确定,加减定数的大小取决于服装款式和功能,这是留给服装设计人员的设计空间。例如:中间号的人体实际胸围为84cm,但据所设计服装款式的不同,成衣实际胸围尺寸既可以在人体实际胸围84cm的基础上加上10cm~30cm;也可以不加甚至减小(对于用弹力面料制作的紧身内衣来讲)。成衣尺寸规格一般先按照成衣的种类和款式效果确定中间号型的成衣尺寸,之后,再按号型系列的档差,确定各号型的成衣尺寸。由于号型标准是成系列的,因而成衣规格是与号型标准系列相对应的规格系列。但需注意的是,成衣规格部位并不是与号型标准中规定的完全一致的,而可以依据成衣品种款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些成衣品种只需较少的部位就可以控制成衣的尺寸规格,例如披风、圆裙、斗篷等;而有些成衣品种则需要较多的部位才能控制成衣的尺寸规格,例如西装、旗袍、各种合体的时装等。按与人体基本部位的回归关系式设计在对大量人体测量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人体基本部位(身高、净胸围/净腰围)与其他细部位尺寸之间的回归关系式,为方便实际应用,对回归关系式加以简化,并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修正。这种方法既体现出人体与服装之间的关系,又包含实践经验值,因此所确定的服装规格尺寸比较准确,应用广泛。以裙装为例,各部位规格设计关系式如下所示:
腰围W=W*+(0-2cm)
臀围H=(H*+内裤)+4-6cm(贴体)、6-12cm(较贴体)、12-18cm(较宽松)、>18cm(宽松)
上裆长=0.1TL+0.1H+(8~10cm)或=0.25H+(3~5cm)(含腰宽3cm)
裙长SL=0.4h±a(a为常数,视款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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