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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车分期购车&零首付购车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
购车的常规方案有以上三种,第二种分期购车已经成为了普及率最高的方案之一,其中比较有意思的是零首付购车。在透支消费逐渐成为主流之后(本篇不讨论这种消费方案的合理性),如何以最低的成本、最好是零成本购买一台汽车成为了年轻消费者的思考,于是汽车销售商以“何乐不为”的态度提供了零首付。
所谓何乐不为的本质是销售商可以通过零首付获得更大的利润,比如零首付五年分期,在分期付款的五年内汽车用户需要按照协议规定在其店内投保车险,每一单车险销售商可以拿到30%(最高时超50%的)分成,这是汽车销售行业的最大利润点。其次则是零首付购车复杂的手续代办,通过代办手续销售商可以收取数千元不等的手续费,这也是利润点之一。再次则是超长分期产生的高额利息,这对于银行或者品牌的金融公司是巨大的利益。
零首付购车对于销售商而言远比全款购车更有吸引力,因为全款购车是“一锤子买卖”——没有金融服务费,也无法要求消费者第二年在车内继续投保,同时金融公司与银行也没有利息可赚取。所以分期购车的时间越长越好,其中零首付也确实一定程度的实现了三方共赢,至少消费者用低至几千元的费用即可获得一台车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需要做的只是定期还款即可。不过零首付购车也不算最极致的利润最大化,以租代购才是“终极模式”。
以租代购于消费者和销售商的关系
1:消费者选择以租代购连最基础的购置税与保险开支都不用支出,从首月起开始定期还款即可。所谓以租代购并不是由消费者支出费用并进行贷款购车,而是由消费者选定某家有实力的汽车销售公司,由公司支付所有的购车款项购买这台汽车;之后由消费者与购车方签订“长租协议”,消费者在还款内只有车辆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直到还款期结束后才会由购车方将车辆过户给实际用车人。
简而言之,以租代购的核心是“租车”,协议约定的必然是还款期内只有使用权,如果用车人违反协议而没有定期还款,那么购车方绝对有权利收回这台车——毕竟消费者支出的只是租金,从购车开始就没有承担任何资金上的压力。只有在遵守约定还款完成后,最终才能获得一台性质上的二手车(严格意义上的新车)。
2:以租代购对于销售商而言更有吸引力,因为销售商此时同时扮演了金融机构的角色,分期内按照比基础利率高一些的比例赚取利息,同时也还有金融服务费与定投车险的利润,所以实力强大的汽车销售商也乐于使用这种方式,以租代购在海外汽车市场已经非常成熟,成为了除与金融机构合资分期购车以外的最成熟的模式。
重点:以租代购合法吗?相信在了解阅读上述内容后则不会有疑虑了,因为所谓的“消费者”此时不是汽车商品的消费者,而只是“汽车租赁服务”的消费者。每月支出的费用不是严格意义的购车款,而是租车的租金;协议中约定的最终还款期接受后将车辆过户给的不是“汽车消费者”,而是租车人!通俗的解释就是最后的过户只是两方的协商结果,并没有改变租车使用的本质。
总结:以租代购的流程为“租车”再到“最终买自己一直使用的‘新二手车’”,选择这种购车模式要充分理解自己在这一次交易行为中扮演的角色——租客到车主的转变需要还款结束的前提。至于以租代购的综合总成本会高一些也可以接受,毕竟初期没有开支;这种方式是否可以接受,这一问题的答案在于对透支消费的理解与接受程度了。
这篇文章就到这里啦,相信你也已经理解了其中的意思,新闻整理人:卫致宏,图片编辑:陈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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