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大家好,我是新闻记者陈思洁,近日,劳动者权益小课堂|单位以迟到、早退冲抵年休假,劳动者怎么办?的话题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探讨,成为了网络上的重要话题。现在,就请跟我一同探索这个事件的背后故事吧!
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原标题:单位以迟到、早退冲抵年休假,劳动者怎么办?
讲法律知识,解劳动者心忧。这里是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一年过去了,您的带薪年休假休上了吗?休不上该怎么补?这成为职场人关心的话题。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3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涉及到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6年9月,葛某入职某物业管理公司,月工资8000元。2023年1月3日,物业公司与葛某解除劳动合同,葛某要求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3678元。公司却称葛某工作期间迟到、早退累计达45小时,但并未扣除其相应工资,应优先抵扣年休假。
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
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该公司向葛某支付2022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500元。
那么,迟到、早退的时间能冲抵带薪年休假吗?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解答。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专委会主任石小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了五种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该案中,某物业管理公司主张葛某存在迟到、早退情形,不属于葛某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法定情形,某物业管理公司未及时对葛某进行合理的考勤管理,其以迟到、早退时间抵扣年休假天数的做法于法无据。
至于葛某在日常考勤中存在迟到、早退的情形,属于公司用工管理的范畴,应该根据员工手册中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也是国家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除该条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应随意限制劳动者休年休假的权利。
对于劳动者而言,带薪休假可以保障其休息权利,缓解工作压力,增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提升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丰富业余生活和文化娱乐,提高幸福感和满意度。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带薪休假可以增强劳动者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减少劳动者的流失率,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激发劳动者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休年休假的权利。
好了,本期小课堂就到这里了,下期见!
监制:赵洁、兰海燕
策划:张伟杰
撰稿:周倩
主持:李逸萌
制作:窦菲涛
好了,就讲到这里结束吧,看到这里你应该也清楚了,互联网新闻整理责任编辑:陈楚,图片/视频编辑:何桂桦,来源: 工人日报客户端/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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